从无印良品案看企业商标注册

经历了近十年的无印良品商标案终于尘埃落定。上个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无印良品侵犯商标权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判株式会社良品计画及其子公司立即停止侵犯棉田公司、北京无印良品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众所周知,商标是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一种标志,每一个注册商标都是指定用于某一商品或服务上的,为了商标检索、审查、管理工作的需要。在中国,所有商品和服务共被划分为45个类别。而良品计画于1999年进入中国市场时提起的商标注册申请中,唯独没有在第24类(纺织品、床上用品、毛巾等)商品上进行商标申请。

一家名为海南南华的中国公司早在2000年4月6日就向商标局提起了对“无印良品”商标在第24类的申请注册,而良品计画直到2002年4月12日才在第24类提起“無印良品MUJI”商标的申请注册。随后商标被转让给北京棉田纺织公司。海南南华和北京棉田于2015年以商标侵权为案由起诉日本无印良品。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在中国,商标注册的原则为:申请在先原则、自愿注册原则。它是以申请注册作为获得商标专用权的法律依据,谁最先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就属于谁。而在先使用不能作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即使商标使用者已经在商业上使用某一商标,如果没有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也不能获取商标专用权。

因此企业对潜在市场的商标布局至关重要,甚至攸关整个商业计划的成败。同时为提高商标部署的经济效率,企业有必要进行商标注册的成本核算以确定商标注册范围。

首先纳入考虑范围的是核心产品以及商标标识,包括产品中文、英文、图形等,用以评估在投资国具体需要在哪些类别上进行商标注册。如在“无印良品案”中,日本无印良品未对核心商标在中国市场注册情况进行全面的排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更名等应对措施。即使英文商标已经注册,同时还应检索中文名称是否已占用,甚至要注意中文繁体字。

其次,企业商标注册要有组合、有先后地进行。需要企业考虑如下几个问题。最主要使用的是哪些商标?是不是有一系列的产品线?哪些是主打产品?哪些是比较有潜力的产品?

商标在全世界范围内毫无遗漏地进行注册是难以实现的。但是企业在国际化发展的道路上,作为企业知识产权的一部分,商标战略也必须具有预见性。否则,企业必然会陷入潜在的知识产权纠纷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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