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拜托朋友或者亲人帮忙保管一些事物,但如果要他人帮忙持有的是股权,那就需要三思而后行了。本文将对股权代持进行简要介绍和风险提示。

股权代持指的是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处置方式。实际出资人称之为“隐名股东”,上述“他人”称之为“显名股东”。

股权代持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法律风险:

1) 隐名股东股东地位不被认可,由于工商登记的并不是隐名股东,而且隐名股东要转为登记的股东也并非易事,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事先需要经过公司半数股东的同意。

2) 显名股东恶意损害隐名股东的权利,比如擅自出让股权或者滥用表决权。

3)因显名股东自身原因导致诉讼而被法院冻结保全或者执行名下的代持股份。

我们建议通过下述途径进行风险防范:

1) 代持协议中约定高额违约金并进行公证,由于显名股东的侵权很难事后阻止,高额违约金可以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

2) 代持股协议要告知其他股东或者公司的重要利害关系人,有助于避免显名股东在隐名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实施侵权行为。

3)隐名股东要增强证据意识,注意保存搜集代持股的证据,比如代持协议、出资证明、股东会决议等。

4) 明确股东权利的行使方式,如表决权、分红权等具体行使方式应当明确规定在经过隐名股东书面同意后方可由显名股东行使,以达到隐名股东实际控制公司的目的。

若您有意获取更多有关股权代持相关的信息,请通过info@dandreapartners.com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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