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当前及未来关于加密货币的监管

在现代报刊广泛报道的所有新闻中,一篇以“加密货币”为主题的文章引起了特别关注,我们将在本文对这一主题进行讨论。加密货币的法律监管问题在全世界都很尖锐,不同的国家采用不同的方法对待此问题,从对初始数字货币发行以及一般比特币周转率的完全禁止(泰国)开始,到其完全合法化(白罗斯)结束。

基于此背景,俄罗斯有关加密货现有法律的不确定性被认为是当前情况的典型代表。然而,随着加密货币周转率的增加,对切实行动的需求也在增加,2017年10月24日,俄罗斯总统弗拉基米尔普京指示俄罗斯银行和政府制定关于加密货币、采矿和初始数字货币的规定,并在2018年7月1日之前对立法作出适当修改。因此,俄罗斯联邦国家杜马正考虑在俄罗斯联邦境内制定与加密货币管理直接相关的两项联邦法案:

1)“数字资产”草案——严格的监管法规的变体

该草案将加密货币定义为属于财产范围的一种数字金融资产。该草案称该资产不是支付手段之一(换句话说,它不等于货币)。与加密货币有关的交易应该通过特殊的市场参与者——数字金融资产交易的运营商进行。

2)“关于对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一,第二和第四部分的修正案”草案——模糊的监管法规的变体

该草案将数字货币定义为一组电子数据(数字代码或参考),它不是任何公民权利对象的证明,但在法律规定的某些情况下可以作为支付手段之一。该法案还规定了数字权利的概念,即数字权利被视为一种独特的数字代码或参考,可以随时了解对相关民事权利对象的描述。

从上述法案的描述中可以明显看出,即便是在俄联邦国家杜马的考虑阶段,加密货币的概念都已引发一系列争议和矛盾,因此未来有可能需要对上述法案进行修改。

我们可以参考当前的司法实践以了解实际情况。最近,在对Ilya Tsarkov的破产案中作出了一项里程碑式的判决。法院考虑的一个关键问题是将www.blockchain.info网站上电子钱包中的比特币纳入破产财产范围的可能性。当债务人代表声称比特币不受公民权利的约束,所以它不能归属于破产财产时,财务经理坚持认为比特币是财产,因此应该将其包含在破产财产中。

根据案件审理结果,法院支持了债务人的观点,拒绝将加密货币纳入破产财产的范畴。与此同时,这一判决是基于这样一个事实:虽然法律未对加密货币的概念和法律性质以及它的流通秩序作出适当的规定,但目前也不可能确定它应当归属的类别。因此,法院并没有解决这一问题的立场,也无法以类推的方式适用法律法规。

因此,尽管人们对加密货币的密切关注以及加密货币的周转率日益增加,但在大多数情况下,直至最终对加密货币实施监管之前,加密货币一直不被认为属于民法规制的范畴。 D’Andrea&Partners将持续关注有关这一主题的新闻,如果您对俄罗斯和中国的加密货币周转率有任何疑问,请不要犹豫,通过info@dandreapartners.com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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