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员工产假条例更新

2021年11月25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修正《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本次修正与员工可以享受的产假有关,这一问题引起了人们的热烈讨论,无论是作为雇主还是员工,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

根据2012年4月28日生效的由国务院制定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所有女职工享有98天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同时,在《条例》修正前,上海的女性员工除享有98天的产假外,还享有30天的延长假。因此,上海市女性员工根据法律规定可享受总共128天的产假,而男性员工可相应享受10天的陪产假。

2021年11月25日以后,随着新修正的《条例》的实施,女性员工的产假将另外再延长30天,这意味着上海女性员工可以享受158天的产假。此外,在子女出生后至子女满三岁期间,夫妻双方每年可以享受五天的育儿假。

 

条例的适用

对于正在享受128天产假的女性员工,她们可以享受新条例另外增加的30天产假。对于在2021年11月25日前享受完毕128天产假但在2021年5月31日后生育的女性员工,她们也有权享受新增的30天假期。如果女性员工在2021年5月31日前生育,她不能享受延长的产假。

在计算产假的准确时间时,应注意规定的前98天完全基于日历天数,包括了周末和法定节假日。在计算后续的60天时,周末包括在内,但法定节假日不包括在这60天内。因此,《条例》所增加的总共60天假期实质上是60个日历日加上法定节假日。

关于子女年满3岁前可享受的每年5天的育儿假,在《条例》修订后已育有子女的员工,只要子女未年满3岁,仍可享受相应的带薪假期。例如,如果子女在2021年11月25日已满1岁了,父母则可以在接下来的两年里享受总共10天的假期。

 

潜在影响

员工因生育子女而获得更好的法定福利,这意味着公司将为员工更多的带薪休假日而承受更大的负担。同时,公司需要对员工的产假及相应的休假问题采取新的管理按,使员工更多的休假不会对企业正常经营产生显著影响。

此外,考虑到女性员工将享有额外的30天假期,公司可能会选择雇佣更多男性员工,以避免此类成本增加或花更多精力注意女性员工的生育计划。公司应意识到此类行为可能被视为就业歧视,并因此受到相应的处罚。

随着中国对员工工作环境的日益关注,公司应该意识到,以前那种用来激励生产的高强度工作可能将逐渐不适用。目前,公司有必要找到一种更好的方法来有效地管理员工,从而在市场上具有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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