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22
随着国际商务的发展,解决争端所采用方式的创造性和有效性已成为必须,例如仲裁及其随后的决定了当事方的权利和义务的仲裁裁决的执行。在某些情况下,获得外国仲裁庭的裁决仅仅只是战斗的前半段,因为以下还有若干方面需要注意。
印度强制执行仲裁裁决的程序主要适用1996年《仲裁和调解法》以及《民事诉讼法》。
印度是1958年《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纽约公约)》和1927年《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日内瓦公约(日内瓦公约)》的签署国。如果某一当事方从签署了《纽约公约》或《日内瓦公约》的国家收到具有约束力的裁决,并且印度也承认该裁决作出地是公约国的领土,那么裁决也将在印度具有强制执行力。
根据《仲裁法》第47条的规定,在印度执行和执行仲裁裁决的要求如下:
然而,这一裁决将在以下情况下不具有可执行力:
在最近巴拉特铝业公司诉恺撒铝业技术服务公司的判决中,最高法院最终确认了外国仲裁协议中的当事人意思自治条款,并在面临外国仲裁裁决的执行时限制了印度法院的调查范围。这为那些寻求执行在印度以外仲裁裁决的当事人提供了更多的统一性。
总而言之,参考上述最近的判决,仲裁裁决的执行极为直接,是对跨境商业关系的一种有效救济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