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国对于外商投资正在采取一种更自由、更具市场化和更加透明的监管制度,对于有意投资中国的投资者无疑是持续利好。

这些改革体现在2017年7月30日,中国商务部发布的《关于修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以《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中。自2016年10月开始,大部分外商投资已经不再需要取得中国政府的批准,而只需要完成备案就可以进行投资。上述文件的颁布进一步扩大了备案制适用的投资范围,简化了备案程序,将进一步促进外商企业在华投资。

对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及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上市公司,如不涉及2017版目录中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及关联并购,将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在备案制下,申报材料大为简化,办结期限也仅为3个工作日。且原则上,外资备案与工商登记并无先后顺序,可同步办理。

    另外,商委最新要求外商投资者在备案系统中上传“外商投资企业最终实际控制人股权架构图”,改变了之前由申报人自行填报实际控制人的方法,以此掌握外商投资企业最终实际控制人的股权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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