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劳动法:在哪些情形下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不可否认,互利互惠的劳动关系是影响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尽管我们的目标都是拥有一个稳定又合格的人力资源关系,但仍有必要知晓法律何时允许公司终止与不合格员工的劳动关系,反之,亦然。

首先,值得一提的是,在任何情况下,合同都可以在双方达成合意后共同决定终止。建议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避免以后发生法律纠纷。对于这些情况,书面协议应包括:终止劳动合同的确切日期、赔偿、争议解决方式等。

此外,总的来说,《越南劳动法》及其指导性法规规定了允许劳动合同终止的所有情况。原则上,劳动合同规定的工作已经完成,或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或被判处有期徒刑、失踪、死亡,或者被依法禁止从事劳动合同规定的工作,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这些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特别是,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季节性劳动合同或者签订完成12个月以下特定工作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分配工作任务或者给予工作条件的;有拖欠工资的经历,受到虐待、性骚扰或强迫劳动;因个人或家庭困难或长期生病而无法工作。法律要求必须事先通知雇主。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也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提前45日通知雇主,特殊情况除外。

对雇主而言,合同也可以被解除,只要是依法辞退劳动者,如雇主因经济结构、技术变化或者企业终止经营、合并、兼并、分立等经济原因,不得不辞退劳动者的。企业在下列情况下,也可以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职工持续地不能完成被分配的工作任务,或者停职期满后15日内不复工;职工患病时间过长,但发生工伤事故或者职业病除外;雇主遇到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即使采取了各种补救措施,也不得不减产和裁员。根据合同类型,必须在3至45天内向员工发送事先通知。在任何情况下均应遵守法律规定的通知期。

如果读者朋友需要任何有关劳动问题的进一步说明,我们建议您在根据这篇简短的总结文章做出决定之前,与我所的专业人士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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