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有且仅有一个维斯帕:都灵上诉法院保护3D商标并确认比亚乔的专有权

从1946年开始,维斯帕,作为最受欢迎的摩托车之一,其设计就作为意大利生活方式的象征,以其独有的创造性和艺术价值而闻名。因此多年来它一直是被竞争对手仿效甚或复制的对象。

都灵上诉法院这一判决是源自2013年一场纠纷的最后一幕,当时在意大利米兰国际摩托车展(EICMA)上,意大利金融警卫队查获了11辆仿造维斯帕设计的假冒小型摩托车。尤其是中国一家企业生产的维式小型摩托车,在外形、品牌甚至名称上都与维斯帕非常相似。

这家中国企业浙江中能工业集团,被没收了其产品,于是向都灵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由小型摩托车立体造型组成的商标及其相应不存在的版权。

2017年4月6日,都灵法院承认比亚乔有权保护维斯帕的形象、形式和产品并确认其“三维商标”的归属价值。据称,这不是产品性质强加的一种形式,也没必要达到技术的效果。

该判决最终得到都灵法院上诉法院的确认,驳回了浙江中能的请求,归因于意大利艺术设计的标志性、立体商标以及版权作品标的的资格。

这一革命性的决定,除了保护产品设计的版权外,还确认了产品形状可以作为商标的原则。比亚乔旗下小型摩托车维斯帕,其标志性的特征图形可以作为任何可以注册且不能复制的品牌进行保护。维斯帕所独有的线条形状是一种三维标记,因此不可模仿。

长久以来,维斯帕风格一直是其摩托车制造商竞争对手生产的众多车型的灵感来源。比亚乔不断发现必须从全球各地各个不同公司的手中去捍卫自己的设计。过去,除了中国公司外,印度公司LML也试图%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