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3.27
从3月1日开始,上海实行室内和公众场所全面禁烟。新条例已经通过上海最高立法委。
新条例修改案优化了执行程序并扩大实施范围,包括所有室内场所,工作场所和公交。特定场所包括学校,医院,体育场馆,政府机构,购物中心,图书馆等。
条例声明所有设立的吸烟场所必须通风。场馆需要设立明显标识表明禁止吸烟。禁令已经马上实行并每个月集中一周进行检查,同时鼓励个人和单位拨打政府热线“12345”进行投诉。
违规场所将被处罚2000到30000元,如情况严重。被投诉的个人需缴纳50到200的罚金。这不是上海第一次实行禁烟令,实际上,禁烟令从1994年开始实行,但只在医院范围内执行。相关部门表示,更严格的禁烟令是民意趋势和提高城市化法治。
政府统计上海百分之30.3的居民为烟民,但到底这个“史上最严禁烟令”是否真正对烟民行为造成影响还需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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