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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投资法》和《企业法》修正案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尽管其中某些条款将于今年9月就开始生效。该修正案在激励措施和业务范围方面将有一些变化。外国投资者将在更积极的方面受到新规的影响。

根据新的《投资法》,一些有条件的商业领域将向国内外的投资者开放。商业仲裁、特许经营和物流服务不再被视为有准入条件的商业领域。此外,政府还将发布两份对外国投资者有限制和附条件的商业部门和行业清单。这意味着,在所有其他业务中,外国投资者将与越南投资者享受同等待遇。

新的《投资法》将外国投资者的所有权比例门槛从51%降低到50%,以确定拥有外资的经济组织在投资前是否必须满足条件。根据修订后的《投资法》第23条规定,在越南注册成立的外商投资公司,如果其注册资本的50%以上是由以下人士/机构持有的,则该公司须同样遵守适用于外国投资者(公司和个人)的条件和投资程序:

a. 外国投资人;或

b. 外国企业;或

c. 外国投资人和外国企业。

这一调整是为了符合国际实践中简单多数原则的精神,避免目前外国投资者凭借50%以上但51%以下的权益控制公司的习惯。但是,在越南的投资活动中,该种行为仍被现行《投资法》按照越南投资者对待。至于公众公司和上市公司,它们将受到不同的待遇制度,因为它们的外国股份持有程度可能会根据证券市场的交易而频繁波动。

相反,新的《企业法》并未有实质性的变更,而是主要处理公司注册、运营、重组和清算的行政程序。例如,公司印章的登记要求已被废除,而电子印章已被法律认可。

为方便办理,减少时间成本,网上和线下登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目前,在国家商业登记门户网站上进行在线提交后,各公司必须另外提交纸质的申请档案文件来完成这一程序。新的《企业法》则不需要这样的纸质文件。

对于新公司的注资,新的《企业法》维持自颁发企业登记证之日起90天内限制转移注册资本的期限。不过,也有一些例外允许其以实物注资而运输/进口资产或完成所有权变更所需的时间不计入90天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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