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进出口:东盟-中国自由贸易区(ACFTA)背景下的原产地证书(表格E)

根据越南统计总局的数据,2022年前8个月该国的货物出口增长了17.3%,总价值为2,508亿美元,较COVID19时期之前有更高的增长率,进口增长率为13.6%,价值为2,468.4亿美元。

越南正在进行的国际经济一体化进程造就了这些惊人的变化,这可以从该国在过去几年中签署的15个对外贸易协定(FTA)中看出,这些协定由越南独立同时也作为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成员签署。

越南作为东盟成员所签署的最相关的自贸协定之一是有关东盟-中国自由贸易区的《东南亚国家联盟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定》(以下简称 “《框架协定》”)。《框架协定》包括其他几个协议,如《货物贸易协议》(2005年7月生效)、《服务贸易协议》(2005年7月生效)和《投资协议》(2010年2月生效),为签署国之间的产品进出口带来巨大的税收优惠。

越南在《框架协定》下作出了巨大的关税削减承诺。

根据越南财政部的数据,2018年有588个关税项目被削减到0%税率,共达到8751个免税项目(占整个清单的90.3%),包括肉类和蔬菜加工、谷物、电动汽车、家用电器、化学品、汽车的方形部件和建筑材料。 此外,约有475个重要的关税项目在2020年期间被削减到5%,包括钢铁产品、电缆、电器、陶瓷、水泥、加工农产品、部分类型的卡车和特种车辆。

在此情况下,要享受《框架协议》带来的税收优惠,最根本的是要看所交易货物的 “原产地”(即产品在经济上的国籍),说明商品是否来自签署协议的国家。原产地是由原产地证书(C/O)保证的,这分文件很关键,说明某批出口货物中的所有产品完全是在有关国家获得、生产、制造或加工的。

按照12/2019/TT-BC号通知的规定,《框架协议》要求的原产地证书是表格 E形式的原产地证书,其有效期为制成后的1年,出口商应在此期限内将其填写完成并提交给海关当局。

需要在表格中提供的主要信息有:

  • 出口商的企业名称、地址和国家
  • 收货人的姓名、地址和国家
  • (就目前所知的)运输方式和路线
  • 物品编号
  • 包裹上的标记和号码
  • 包裹的数量和类型、产品描述(可行情况下包括数量和进口方的HS编码)
  • 原产地标准
  • 总重量或其他数量和价值(FOB)
  • 发票的数量和日期

表格E形式的原产地证书应在装运前或装运时向越南工贸部(MOIT)或越南工商会(VCCI)和进出口管理办公室等授权单位申请。

在特殊情况下,如果表格E形式的原产地证书在装运前或装运日期起3天内未被签发,则应根据出口商的要求,按照出口商所在国的法律和法规,在装运日期起12个月内补发表格E形式的原产地证书。

越南正通过建立自贸区,以《框架协议》为例,独立或者东盟成员的身份全面融入国际经济中。在该协议下,表格E形式的原产地证书不仅是获得令人难以置信的税收优惠的关键文件,能最大程度地发挥ACFTA的优势,而且也是保护出口货物来源的重要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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