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下工会的职能

实践中提到工会职能,很多企业往往认为,在中国,工会的作用比较少,主要集中在解除和裁员案件中履行通知的程序。但事实上,中国法律赋予了工会及其内部组织相当大的权力来切实保障职工利益。本文简要梳理我国现行法中工会及其主要内部组织的职权,以帮助各位读者更好的了解中国法下的工会。

 

  • 工会:

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二条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工会的基本任务: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

第十八条 企业工会的基本任务: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

(二)组织职工依法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和其他形式,参加企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决议的执行。

(三)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定额、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与企业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并监督集体合同的履行。调解劳动争议。

(四)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技术协作、发明创造、岗位练兵、技术比赛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

(五)组织培养、评选、表彰劳动模范,负责做好劳动模范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职工学习文化、科学和业务知识,提高职工素质。办好职工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七)协助和督促企业做好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和保险福利等方面的工作,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参与劳动安全卫生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企业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八)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

(九)加强组织建设,健全民主生活,做好会员会籍管理工作。

(十)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资产和工会企(事)业。

 

  • 工会委员会

工会基层委员会,是基层工会组织的领导机构,由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1]选举产生,负责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基层工会的日常工作[2],同时还承担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职责,代表本单位职工同行政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协议。[3]

工会基层委员会作为基层工会组织的领导机构的相关职能如下: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

第十五条 企业工会委员(常委)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讨论或决定以下问题:

(一)贯彻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决议和党组织、上级工会有关决定、工作部署的措施。

(二)提交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和向党组织、上级工会的重要请示、报告。

(三)工会工作计划和总结。

(四)向企业提出涉及企业发展和职工权益重大问题的建议。

(五)工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及重大财务支出。

(六)由工会委员会讨论和决定的其他问题。

 

此外工会基层委员还是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履行如下职能。

《企业民主管理规定》

第二十二条

(一)提出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方案,组织职工选举职工代表和代表团(组)长;
(二)征集职工代表提案,提出职工代表大会议题的建议;
(三)负责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工作,提出职工代表大会的议程建议;
(四)提出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组成方案和组成人员建议名单;提出专门委员会(小组)的设立方案和组成人员建议名单;
(五)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和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厂务公开的实行情况等;
(六)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组织专门委员会(小组)和职工代表就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和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厂务公开的实行情况等,开展巡视、检查、质询等监督活动;
(七)受理职工代表的申诉和建议,维护职工代表的合法权益;
(八)向职工进行民主管理的宣传教育,组织职工代表开展学习和培训,提高职工代表素质;
(九)建立和管理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档案。

 

  • 结论

工会作为广大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其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上述我们简要介绍了工会、工会委员会的职责、以及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定义。当劳资双方发生劳动纠纷,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重大事件或问题时,工会应向职工提出相应帮助,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人才作为企业发展的基石,企业也应充分意识到工会的相关职责,重视通过工会与员工进行沟通,最大限度的保障员工利益,推动企业发展。

[1] 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是各级工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讨论、决定工会重大事项和选举工会领导机构的权力机关。

[2] 《工会法》第九条,工会各级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
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
各级工会委员会向同级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
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级工会组织。

[3]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充分保障职工依法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工会法》第六条,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代会(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代会(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是指基层工会常说的“两会”或“双代会”,是基层工会两项重要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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